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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三类人员具体是指哪些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同时拥有建筑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才能进行施工,所以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同时需要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那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三类人员具体是指哪些人员?接下来郑州开圣小编带大家一起看看。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三类人员具体指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

应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部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实施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对危险工程和子项目进行监测,及时查处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隐患,隐患的调查处理应记录在项目安全管理档案中,报告并进行现场救援。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关注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处理违规行为。在建项目,并将其记录在企业安全管理文件。

以上就是建筑企业施工中必备的三类人员,这样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在建筑施工中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其他疑问可咨询郑州开圣。